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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污費申報介紹

徵收依據

依據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,中華民國101年9月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10075535D號令修正

徵收對象

營建空污費的徵收對象是「營建業主」,定義如下:

  • (1) 政府興建工程編列預算之政府機關
  • (2) 民間投資興建公共工程之投資單位
  • (3) 其他各類開發案件之工程起造人或負責人

申報流程圖

營建工程應於開工前申報營建空污費。在申報流程方面,首先營建業主準備好工地基本資料,例如:建築執照、工區工程圖、契約總價、外運土石體積(鬆方)等,交予環保局審核並獲得繳款單。營建業者持繳款單至高雄銀行、郵局、便利超商繳費,繳費期限為15日,之後如工程為需向建管單位取得執照,則再去建管單位申請開工;如否,則逕完成空污費開工申報。

申報流程圖1(說明如上)

營建工程應於完工時主動結算營建空污費。作業流程為營建業主檢具相關資料,例如:使用執照、驗收證明書等,交予環保局審核。如經審核後需再補繳空污費,則業者持繳款單至高雄銀行、郵局、便利超商繳費;如需退費,業者再準備工地相關資料,向環保局申請退費。

如營建業者未主動結算,環保局將計算其施工期程,並且寄發繳款單予營建業者,令其繳費。

申報流程圖2(說明如上)

申報時所需文件

申報開工與結算時所需檢附文件則如下表所示:

表1 開工申報所需文件
工程類別 所需文件
RC、SRC工程 建築執照(第2頁),藍曬圖土方數量計算部分(室內裝修工程需加附施工平面圖)
拆除工程 拆除面積計算表(藍曬圖)
道路、隧道、管線、橋樑及區域開發、疏濬等工程
  • (1) 合約封面(顯示工程名稱、合約編號)
  • (2) 工程履約期限(以註記工期之合約頁面為主)
  • (3) 甲乙雙方簽約用印頁面
  • (4) 決標紀錄(顯示決標日及決標金額)
  • (5) 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
  • (6) 位置圖
  • (7) 外運土石體積(鬆方)
其他工程
  • (1) 合約封面(顯示工程名稱、合約編號)
  • (2) 工程履約期限(以註記工期之合約頁面為主)
  • (3) 決標紀錄(顯示決標日及決標金額)
  • (4) 甲乙雙方簽約用印頁面
  • (5) 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
表2 完工結算所需文件
工程類別 所需文件
RC、SRC工程
  • (1) 使用執照或使用執照申請書
  • (2) 完工勘驗記錄表
  • (3) 建築執照(變更設計,以最後一次變更為主)
道路、隧道、管線、橋樑及區域開發、疏濬等工程
  • (1) 工區面積計算表(清楚標示工區之工程圖)
  • (2) 結算驗收證明書(開工及完工時間)
  • (3) 結算總表及結算明細表
  • (4) 外運土石體積(鬆方)
其他工程
  • (1) 結算驗收證明書(開工及完工時間)
  • (2) 結算總表及結算明細表
表3 申請停工所需文件
項目 文件內容
文件一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專用停工申報及切結書
文件二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文件

收(繳)費方式

高雄市營建空污費可至高雄銀行各分行、便利超商(7-11,全家,OK,萊爾富)及郵局繳納,其中便利超商僅可收取2萬元以下空污費。

  • ★ 在高雄銀行各分行臨櫃繳款免收手續費。
  • ★ 在便利超商繳費時空污費金額需小於2萬元,且需另收取10元手續費。
  • ★ 在郵局繳費空污費金額小於100元需支付5元手續費、空污費金額101~1,000元時需支付10元手續費,空污費金額1,001元以上時收取15元手續費。
  • ★ 業者可自行選擇對自己最便利之繳款方式進行繳款,若有疑問可撥打電話詢問。

其他有關營建空污費收(繳)費方式說明如下,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:

  • 1. 依法不須申請開工、使用執照、工程驗收或繳納費額為新臺幣(以下同)1萬元以下者,應於開工前全額繳納。
  • 2. 繳納費額超過1萬元未滿500萬元者,得於開工前全額繳納,或於申請開工前,先繳交1/2,於申請使用執照或工程驗收前,繳納剩餘費額。
  • 3. 繳納費額為500萬元以上者,得於開工前全額繳納,或於工程期間內,分期平均繳納,並於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核定之各期繳納期限內繳納完畢。
  • 4. 其他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同意之繳納期限。